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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员出庭作证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司法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张彬,成都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惠诚(成都) 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司法鉴定人员出庭作证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人员出庭作证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1、司法鉴定人出庭应按照审判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2、司法鉴定人应当庭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3、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着装整齐,在法庭上语言文明。


4、出庭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不得擅自退庭。


5、司法鉴定人应依法客观、公正、如实地回答司法鉴定相关问题。


二、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的费用应该由谁负担


《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此条并不能判定谁应预先支付鉴定人出庭费用及最终负担。民事审判中,鉴定人接受质询的出庭费用负担问题常常被忽视,导致当事人的质询权不能有效行使。


对鉴定人出庭费用由谁负担有二种观点:一种认为是由申请鉴定人出庭的当事人预支付,最终由是否采信鉴定意见而决定谁负担;另一种是由鉴定申请的当事人预先支付,由败诉方负担。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


三、司法鉴定人出庭技巧


针对发问方的上述质疑,鉴定人具体答辩应对策略如下:


一是充分准备答辩材料,有针对性主动进攻,先发制人。根据通过合法的渠道,如鉴定委托单位,受理该案件的公、检、法机关,或经受理法院批准,向对方当事人的律师了解发问方对鉴定的质疑内容,用事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鉴定标准和公开发表的参考资料,证实自己的鉴定意见正确。


二是在心理上要充满自信,沉着冷静、不卑不亢,答辩时要论证全面,以全驳偏。在庭审中鉴定人应对正确的鉴定意见采用通俗的语言适当展开,使庭审中双方能够接纳;同时针对发问方以点带面之处,采用以全驳偏的方式攻其偏谬和漏洞。对于不能回避的问题,原则问题态度明朗,坚硬、果断,紧紧围绕与本案有关的鉴定意见论证;该回避的问题回避,该反驳的问题也不要客气。


三是使用逻辑语言,攻其矛盾之处,环环相扣。这就要求鉴定人在平时就掌握一些辩论技巧,提高综合素质。回答质疑时,语言要简洁明了;对鉴定无关的内容不予回答;庭审中如有多人多种鉴定意见,质证时不必对他人鉴定意见进行评判。


四是原则问题不让,枝节问题不辩。如在枝节问题上出现了失误,对方久问不止,应及时向合议庭提出反对意见,提醒对方回到原则问题上来。只要不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问题,就不去辩论。


五是充分利用反对权,争取审判人员、鉴定有利方当事人及律师以及公诉人的支持。凡与本案鉴定无关或枝节性的问题,或者当发问方使用诱导性语言时,应及时提出反对请求。


六是对于确属自己工作疏忽造成的鉴定失误或错误,要勇于面对。该补充鉴定内容的,要及时同意补充有关鉴定内容,并认真做好补充鉴定工作;该重新鉴定的内容,尤其在鉴定人无法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鉴定意见正确时,要主动承认鉴定失误或错误,正确对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在司法鉴定机构提供了司法鉴定意见之后,并非所有的情况下,都需要司法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只不过审判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要求司法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另外,司法鉴定人员在出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费用,到现在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






司法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通过司法鉴定程序断定为九级,受害者可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司法鉴定赔偿标准,要看受伤的种类,如果是工伤的话具体金额需要依据工伤等级和缴费工资详细计算。如果是交通意外的话要看伤者的年龄和户口。下面就由来为你详细讲解一下司法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怎样。


一、司法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怎样


如是工伤,可以享受待遇:医疗费·误工费·停工留薪待遇、一次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伤残津贴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等等。具体金额需要依据工伤等级和缴费工资详细计算。


如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根据伤者的年龄以及户口有关,如果同一人经鉴定分别为九级、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21%。然后根据以上因素确定最终的伤残赔偿金。


如果没有超过60周岁,伤残赔偿数额为:按上一年统筹地区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纯收入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比如:如果是城镇人口,上一年可支配收入按每年10000元伤残等级分别为九级、十级:计算公式为:10000*20*0.21=42000。


如果超过60周岁的,年龄每增长一年,赔偿年书减少一年,超过75周岁的,一律按5年计算。比如:伤者年龄75周岁,城镇户口,上一年度可支配收入10000元,伤残等级分为九级、十级。计算公式为:10000*5*.0.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即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20年,另外就是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全部应由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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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成都毒品犯罪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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