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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地震主题公园建设工程 笃信“关系”被害人当自省

案情回顾:

何某拿给王某16万元找关系帮助自己的亲戚办理工作调动。在此事没有办成的情况下,何某竟然又相信了王某可以帮助承包地震公园国家级公园项目的谎言,又被骗了钱。

2001年何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一个“神通广大”的朋友王某,王某称自己的父亲是前国家地震局副局长,某省省长是自己父亲的表哥。在交往的过程中,“豪爽”的王某主动告诉何某,如果甲省有需要省长出面协调之事,可以找他。正好何某的侄子想把工作调到省城,便提了出来。

2003年11月、2004年春节前、2004年4月分三次,王某以托人办事、送礼等借口,从何某手中拿走16万元用于办理侄子工作调动一事。据王某供述,他实际上没有能力给何某办这件事,只是想通过自己父亲的老“发小”找人办这事儿,但最后还是没有帮何某办。此后,何某再无王某音讯。电话联系王某总推诿说出国或是不接电话。

2006年经多方打听何某找到王某。王某又对何某夸下海口说:国家要兴建“国家地震减灾主题公园”项目,已获得50亿的财政资金支持,自己是该项目的二把手,并对何某说,可以将其中的围墙工程承包给他。何某为此找设计公司进行了项目设计,并支付了2万余元设计费用。之后,王某再次消失。

后查明,王某还以将“国家地震减灾主题公园”项目中的绿化工程发包给卢某为由,从卢某处拿走10万元人民币,并让卢某花28万元给自己装修房屋,并由卢某带着王某及家人多次外出游玩。2008年4月,王某以帮助卢某 “捞人”为由,从卢某手中拿走人民币50万元。因事情未办成,之后王某向卢某退回35万元。

后经王某交代,他根本没有这些能力,“国家地震减灾主题公园”项目纯粹是瞎编的

日前,昌平检察院以王某涉嫌诈骗罪将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凭空捏造、编造并不存在的或者不可能发生的事实。所谓隐瞒真相,是指行为人隐瞒客观上存在的事实情况。本案中,王某在明知自己无能力的情况下,编造虚假的工程项目,夸大自己的办事能力,多次从何某、卢某手中骗得财物,无力归还,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诈骗类犯罪往往是利用受害人的某些弱点行骗,相对于抢劫罪、盗窃罪而言,行为人往往利用一种更为平和的方式,使受害人“心甘情愿”地交出财物。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有时候,骗子的行为固然可恨,但受害人的某些弱点也成了骗子的帮手,其实,有些骗术并不高明,如果没有受害人的心理弱点,骗子的目的是不可能得逞的。诸如本案,正是因为何某和卢某对“关系”的迷信,才使王某的骗局轻易得逞。目前的社会中,很多人遇到问题需要解决时,总是千方百计地寻找“关系”,对于一些道听途说的所谓“内部信息”更是倍感兴趣,检察官提醒大家,我国目前的廉政建设、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都在不断得到推进,在生活中,遇到问题,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走正常的司法程序去寻求应对的办法,去寻求救济,而不要笃信所谓的“关系”,从而为一些不法之徒提供可乘之机。

文/孙红玲、刘霞


来源: 成都毒品犯罪刑事律师  


张彬——成都毒品犯罪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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