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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方接连破获两起利用信用卡预授权功能进行套现的新型案件
1月27日,杭州公安下沙分局接到工商银行某支行报案,称沈某等人利用POS机预授权的功能进行信用卡套现。侦查后共抓获了以沈某为首的4名犯罪嫌疑人,并刑事拘留。该案成为全省首例破获的利用预授权进行犯罪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沈某、戴某等人通过网络向受害人介绍其所谓套现的方式,待取得受害人信任之后将其带入酒店房间进行交易。交易的方式是:先让受害人交出手机卡、信用卡、储蓄卡、U盾,并写好银行卡的密码。之后犯罪嫌疑人利用银行信用卡在预授权下可以提高15%资金交易额度的规则,通过临时打入受害人信用卡资金提高信用卡的可用透支额度,进而超限扣划信用卡账户内资金进行信用卡套现,涉案金额6319250元,截止2014年2月13日上述行为已造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2万元人民币逾期未还。  4月17日,嘉兴公安经侦部门也破获了一起同类案件。  去年12月26日至今年1月5日期间,何某伙同毛某、陈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采用利用POS机预授权功能,虚构租车保证金交易,先往持卡人信用卡中大额存款、再利用预授权功能提高至115%授信额度,使用嘉兴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点终端机POS机超额透支套取全额资金的手段,信用卡套现人民币310.5万元,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该团伙向信用卡持卡人收取超额套取部分资金的40%至50%不等作为信用卡套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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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成都毒品犯罪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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