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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伪造交通事故14起 两男子因保险诈骗罪获刑

经营汽车修理厂期间,杨某利用其名下及其他客户的车辆,伙同张某伪造交通事故,多次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金,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伪造事故竟多达14起。近日,金山区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依法对杨、张二人提起公诉。

多起理赔事故现疑点

今年2月,金山警方接到保险公司理赔部的报案线索:在短期内多起交通事故理赔的涉及人员中,均出现了杨某、张某的名字。更令人诧异的是,这多起交通事故中,车牌号为晋X、陕X、沪X的车辆是拼凑的,并非同一辆。事故也很轻微,多为刮擦。并且在多起事故中,杨某一般都要承担主要或以上责任。

警方侦查后发现,汽修厂老板杨某伙同职员张某通过伪造机动车刮擦痕迹,伪造交通事故现场,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事实。

伪造交通事故“小而快”

据杨某交代,“有些客户来到汽修厂修车,虽然没有发生过事故,为了不支付修理费,还是希望走保险。”于是,他们想到故意伪造交通事故。通常,张某会把客户的车开到修理厂门口,由杨某把另外一辆“道具车”开过来,然后将两个车故意碰擦一下,伪造成交通事故。所谓“道具车”,由杨某其名下晋X、沪X、陕X及其他客户的车辆充当。

“为了能够自行处理、快速处理,我们伪造的交通事故都是很小的,不需要交警出警。安排两车刮擦之后,马上开到保险理赔中心进行定损理赔,一般理赔金额在2000元左右,很快就会批下来,用来支付维修费。由于维修费往往低于理赔款,我们还能额外赚点钱。”杨某交代道。由于一般车损事故可以用快速处理办法,这给了不法之徒可趁之机。

犯保险诈骗罪获刑罚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5年1月自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杨某伙同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故意制造两车相擦事故的方法,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共计14起,骗取理赔金额共计人民币33,680元。其中,犯罪嫌疑人张某直接参与的案件共计7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7,730元。

近日,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杨某、张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杨、张二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串通机动车辆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多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金山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张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说法:近年来,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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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成都毒品犯罪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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