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毒品犯罪刑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
文章列表
2019年常见的经济犯罪报案需要哪些材料?各类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对于经济犯罪而言,同样也是可以向有关机关进行报案的。那么常见的经济犯罪报案需要哪些材料?各类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张彬,成都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惠诚(成都) 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期间处理过大量的交通事故纠纷,从业以来,秉承“对当事人高度负责、对案件质量高度负责”的执业理念,积极遵守律师执业操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对当事人做虚假承诺,认真办好每一件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最大利益。http://www.zwfzgcjls.com/

常见的经济犯罪报案需要哪些材料?

  (一)金融凭证诈骗案(刑法第194条2款)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原件。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个人5000元以上;单位10万元以上。

  (二)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

  4、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

  5、其他所掌握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诈骗的证据。

  6、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

  注: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三)票据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1款)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原始票据及合同协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和其他证据材料。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用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罪起点:个人5000元以上;单位10万元以上。

  (四)贷款诈骗案(刑法第193条)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贷款的原始合同和复印件,犯罪嫌疑人贷款时留下的文件、证明材料等资料。

  4、犯罪嫌疑人开户资料,开户时留下的文件资料。

  5、骗取贷款后资金流向的票据、凭证、银行帐页等相关证据。复印资料应由提供单位加盖印章并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10000元以上。

  (五)合同诈骗案(刑法第224条)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

  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本罪起点:个人5000元至2万元以上;单位5万至20万元以上。

  (六)挪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

  1、单位报案的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本人填写的登记表、任命书、犯罪发生期间的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借贷凭证、物品库存、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挪用本单位资金1-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15000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七)职务侵占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

  1、单位报案需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任命书、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借贷凭证、物品库存、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5000-10000元以上。

  (八)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高额回报的书面承诺资料、宣传资料、收款凭证、受骗者的名单、虚构项目和虚构用途的书面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

  4、受骗者已支取的资金及尚未取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5、本罪起点:个人10万元以上;单位50万元以上。

  (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5条)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纳税人性质。

  4、提供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或存根联、记帐联,如无则提供发票号码或开票单位、受票单位名称。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税额。

  6、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帐凭证、税务申报资料。

  7、本罪起点: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十)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213条)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提供注册商标证书及商标合法有效性的相关材料。

  5、真实的注册商标商品样品或照片。

  6、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样品或照片。

  7、提供已知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数量、数额依据。

  8、本罪起点:a、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b、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9万元以上的;c、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d、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e、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一)保险诈骗案(刑法第198条)

  1、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签订的保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索赔申请材料。

  5、已支付的保险金相关凭证。

  6、保险事故调查报告。

  7、证明行为人保险诈骗行为的证据。

  8、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50000以上。

  (十二)偷税案(刑法第201条)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单位报案的要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4、伪造、变造、隐匿的帐册、记帐凭证、票据、假产品入库单等书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5、偷逃税款的数额。

  6、本罪起点:偷税数
来源: 成都毒品犯罪刑事律师  Tags: 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报案材料,立案标准


张彬——成都毒品犯罪刑事律师

1898000365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巴音郭楞好刑事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企业并购收购律师  北京涉外婚姻律师  北京遗产继承法律师  北京资深拆迁律师  沧州劳动争议工伤律师  赤峰市刑事律师  大连刑事会见律师  鄂尔多斯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  广州拆迁纠纷律师  广州商标纠纷律师  邯郸债权债务律师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合肥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律师  金华合同纠纷律师  金华婚姻纠纷律师  金华专业离婚协议起草律师  连云港商标侵权律师  连云港外观专利维权律师  娄底刑事律师  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普洱市建设工程律师  青岛建设工程律师  汕头诈骗罪律师  上海不良债权处置律师  上海工商档案查询律师  上海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上海静安区房屋官司律师  上海民商事合同律师  上海税务规划律师  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上海专业投资理财纠纷律师  深圳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  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湘潭税务犯罪律师  湘潭网络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徐州知名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银川贩毒案件辩护律师  永顺县离婚律师  周口电信诈骗律师  周口律师  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淄博医疗纠纷律师 成都律师 成都律师所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成都毒品犯罪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8000365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